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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1年05月03日 发布部门:海洋之神8590cn 来源: 海洋之神8590cn 字体大小:

    一.评选对象
    我院在籍2021届毕业生  

     

    二.评选条件
    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。
    2.就业态度端正,具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择业观,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、个人成长与事业发展的关系,主动积极到基层就业。
    3.崇尚科学,勤奋学习,有远大理想和求实进取精神,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各科学习成绩优良,毕业论文(设计)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。
    4.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, 积极参加体育运动,体能测试达标。
    5.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    6.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按照顺序优先考虑:
    (1)考取公务员或国内硕士研究生者;
    (2)在校期间荣获过省市级评比或竞赛三等奖以上者;  
    (3)获得三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者;
    (4)获得两次校级奖学金者;
    (5)积极参加学校教学、集体活动及社会实践,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者。  

     

    三.评选办法及时间
    于5月7日16:00前将《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)与《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电子版)交于各班班长,由各班班长统一收好交给辅导员。  

     

    四.奖励办法
    1.由学校授予“2021届优秀毕业生”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。相关资料放入本人档案。
    2.学校将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。  

     

    五.其他要求
    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与原则性强,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,严格遵循“三公开”原则,保证质量,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。  

     

    六、本通知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